北京城市学院教育学部琴房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8日 16:26 点击率:

亲爱的同学,欢迎使用钢琴实训室。钢琴实训室是用来提高本专业学生音乐技能的场所,为保证实训室的正常使用秩序,请遵守以下规定:

1.琴房由管理员统一管理,本学部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凭本人校园卡向管理员登记并使用琴房。琴房使用期间(包括上课),校园卡由管理员保管,练琴完毕,需到管理员办公室登记后方可携卡离开。

2.进入琴房者,请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进入小琴房后,不得私自调换房间,不得在琴房内喧哗、打闹和无故长时间逗留。

3.每间小琴房只供一名同学练琴,不允许多人聚在琴房,更不准外班同学陪同进入。

4.请爱护琴房内设施,进入琴房后,首先检查墙、门、锁、琴、琴凳等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登记并报告老师,否则追究发现时最后一位使用者责任,一旦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5.请保持琴房整洁卫生和钢琴清洁,严禁携带与教学无关的物品和食品进入,严禁将水杯、饮料等放在钢琴上,弹琴前需洗手。

6.请自觉维护琴房内秩序,保持琴房环境卫生,不得在琴房内吸烟、吐痰、乱扔废弃物,禁止在墙上乱涂画、粘贴、钉挂钩等物品。

7.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调换或借出琴房内仪器设备。

8.离开琴房时带走个人物品;琴罩、琴凳物归原位;关灯、关门、离开。

9.琴房是公共教学场所,不得遮盖观察窗,禁止在琴房内进行除教学、练琴以外的其他活动。

10.以上各条规定请同学们自觉遵守,一旦违反,经管理员发现,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直接请出琴房,并取消本周练琴资格。

11.琴房尚有空余时,练琴时间不限;当琴房紧缺时,为了保证各位同学的练琴时间,练满一小时后请听从管理员安排,腾让琴房,想继续练琴者,请重新排队(在管理员处登记)。

12.小琴房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7:45--11:15;下午12:50--17:20;晚上18:00--21:00;

周日:下午开放到晚上,16:0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