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防止和减少火灾的发生,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社会财产安全,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应进行有效地消防检修保养工作。
学院内消防设备安装使用已过设备厂家及施工单位的质量保修期限,根据北京市消防局的有关规定,依据《北京市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及建筑消防设施相关的国家规范和标准,须完善消防运行制度,保证消防系统设备正常运行。有效防范火灾发生及火灾的及时扑救。拟聘请专业公司对院区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系统维修,保证消防设备正常有效的运行。预防北京城市学院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将我校2015年度总校区和航天城校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维修工程面向全社会公开招标,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为保证本次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展开,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北京城市学院本校区及航天城校区消防设施维修工程
项目内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系统故障维修。协助学院取得电气防火检测及消防设施检测合格报告。
项目地点:北京城市学院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000万人民币,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合格且具有质量管理体现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截止日前未受到国家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的通报批评或投诉。
三、日程安排及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12日至2015年1月15日16时止。
2、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北京城市学院(本部)教一楼305,联系人:孙老师,电话62322615,邮箱:zhaobiao@bcu.edu.cn。
3、查勘场地时间定于2015年1月16日,上午9时查勘校本部场地,下午13:30分查勘航天城校区场地,逾期无法安排看场地时间。校本部联系人孙老师,电话:62322681;航天城校区联系人董老师:82470940
4、报名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证书原件。(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报名材料审核后,向符合条件的报名投标单位发放招标书和领取《不行贿承诺书》。
5、本招标项目禁止中标人拆标、分标、转标。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6、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企业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如不具备此资质视为无效投标。
7、本招标项目保证金为1000元人民币。开标后,退还保证金。若投标人在报名并取得标书后,无故放弃投标,则不予退还保证金。
8、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9、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