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北京城市学院城建类工程实践与协同创新教学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15来源: 访问量:

为满足我校专业课程的教学研究需求,现将我校“城建类工程实践与协同创新教学中心”建设项目面向社会招标,欢迎各公司、单位、企业参与投标。为保证本次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展开,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北京城市学院城建类工程实践与协同创新教学中心

2.项目内容:(详见标书)第一包:城市空间虚拟实验室;第二包:虚拟仿真实验室;第三包:3S技术工程实验室;第四包:建筑构造实验室;第五包:桥道规划与管理实验室;第六包:岩土工程实验室;第七包:力学与结构实验室;第八包:城市环境监测与修复实验室;第九包:给排水仿真系统。

3.项目建设地点:北京城市学院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需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主营五金机电、电子电气、相关土建类仪器设备等资质,有能力提供北京城市学院所需采购的设备、并有能力提供后续设备维护的企业。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须提供单位的简介、资质、信誉、产品代理等级证书(提供复印件)等,以及能够证明其具有供货、安装、用户培训和售后服务能力的文件(含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和相关合作的合同复印件文本并加盖单位公章。

4.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企业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如不具备此资质视为无效投标。

二、日程安排及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5日至 6月19日 15时止。

2. 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北京城市学院(本部)教一楼305, 联系人:孙老师,电 话:62322615,邮箱:zhaobiao@bcu.edu.cn

3.报名要求: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工商营业执照(有年检)、税务登记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等,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方单位公章。报名材料审核后,向符合条件的报名投标单位发放招标书和《不行贿承诺书》。

4. 本招标项目保证金为1000元人民币。开标后,退还保证金。若投标人在报名并取得标书后,无故放弃投标,则不予退还保证金。

5. 本招标项目禁止中标人拆标、分标、转标。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6.开标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