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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上级批准:刘林同志任北京城市学院院长

2009年06月09日 00:00  点击:[]

日前,国家教育部办公厅发出教厅发函(2009)29号文件,正式批复北京市教委的申请:经研究,核准刘林同志任北京城市学院院长。

刘林同志现年37岁,1995年从中国人民大学毕业后来校工作,先后任高等职业技术学部副主任、主任、信息学部主任、校长助理兼招生就业办主任、副校长兼大学城校区主任、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兼本科筹办办公室主任。2006年1月起任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现任学校校长、党委书记。

刘林同志是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市督学、全国青联委员、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获“国务院有突出贡献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称号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北京十大杰出青年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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