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要求,结合北京城市学院2021-202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并发布本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公开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21-2022学年,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全面做好学校各项办学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将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学校法治工作和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抓手和重要内容,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落实《清单》各项要求,持续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统筹推进信息公开与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深度融合、互促互进,依法依规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全面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落实《高等教育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要求,组织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方式、程序,提高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创新工作理念和体制机制及方式方法,强化部门合作共享,由学校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参与,法律顾问、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全面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
(二)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标《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的各项指标,充分发挥规范指引作用,深入学习研究,组织职能部门、各个学部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责任人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强化宣传培训,明确《清单》公开事项相关责任单位和具体督办人员,职责到岗任务到人,规范有序做好队伍建设,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
(三)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研究。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过程中坚持正面引导、聚焦学校发展和公众关切热点,加强权威信息发布,做好政策解读,传播正能量;坚持服务师生,把师生员工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梳理公开工作清单、形成公开事务的精细化管理,着力解决公开工作难点和瓶颈问题,切实提高师生获得感,有效提升公开工作效能。
(四)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特色。一是通过党代会、教代会、妇代会、学代会、专题研讨会、师生代表座谈会等途径直接了解师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与学校有关管理部门沟通、协调,提出解决方案,切实落实整改;二是利用学团微信公众号、职能部门微信公众号、校长信箱、校园网、宣传栏等平台做好学校信息的公开,加强宣传,畅通学校与师生之间的交流渠道,主动分享传播学校发展最新动态,汇聚前行力量。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信息公开主要方式和途径
积极通过多种方式公开相关信息。信息公开方式包括:
1.北京城市学院官方网站:主页、新闻、校园公告、招标公告等栏目;
2.校园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告栏等;
3.学校招生工作微信公众号、工会微信公众号、团学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发布平台;
4.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教代会、妇代会、学代会、领导干部会、全体教职工大会等会议形式。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2021-2022学年度,北京城市学院根据《办法》和《清单》要求,主动公开了包括学校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部和专业设置情况、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学校基本信息;校级领导干部任免、学校章程、有关规章制度、学校发展规划、人才招聘计划、招标采购计划、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及学校改革发展动态等信息。在信息公开内容的管理上,加强对社会公众和师生关注度高的招生、财务、招投标、干部选任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三)信息公开相关数据统计
2021-2022学年度,学校通过网站和信息门户公开信息1186条,其中学生管理及服务类422条、招生就业信息328条、教学科研198条、制度规范类信息50条、大额物资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招标类信息66条、疫情防控信息18条、后勤服务12条、干部任免信息8条、其它业务动态信息90条。
(四)重点领域公开信息情况
1.招生考试信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一步完善招生考试信息的公开程序、公开渠道和工作细节,确保“阳光招生”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学校主页、招生网、招生宣传专刊及手册、微博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多种途径、多个平台向校内外发布信息。校园网主页招生考试栏目下设本科生招生、研究生招生两个专栏,学校门户网站设有招生就业专栏,建有“北京城市学院招考资讯”微信公众号。多个平台公布了各层次学生的招生录取情况,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分数线,考生咨询及申诉的热线电话等,确保将招生、录取等信息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
2.财务资产、招投标等信息。校园主页中设置“招标公告”栏目,校内主页中设财务处、资产管理、校园缴费等栏目。财务信息公开方面,按照上级相关规定主动公开财务管理制度,各项收费信息等;主动公开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信息。资产信息公开方面,公开学校有关资产情况、相关管理制度。招投标信息方面,公开包括教学设备、实验仪器、图书资料、办公设备、学生用品以及各类基建工程的招投标信息、招投标结果公示,公布举报投诉方式和举报投诉电话。
3.人事师资信息。按照相关规定,公布公开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和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同时,校园网主页设置人才招聘专栏,公布人才引进待遇、招聘启事、招聘公告等。人事处主页中及时公布人才需求、人事调配、教职工职称评定、业务考核、评选先进、晋职晋级、进修培训等。公开过程中,坚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防止发生损害教职工知情权和个人人事信息失泄密事件。
4.教学质量信息。主要包括教学和就业两方面内容,设教务处和招生就业专栏。教学处专栏中设处室介绍、项目课题、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习实践、教学运行、考试考级、教学骨干、实验室管理等9个栏目,公开各类教学管理制度、文件汇编、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招生就业中及时发布招聘信息、实习信息、宣讲会和双选会信息;提供线上就业指导、职业测评公布培训活动信息、校企合作、就业流程等促进毕业生就业的信息和指导服务,不断提升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促进学校就业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我校在《实施办法》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程序和内容,2021-2022学年度未收到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相关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通过信息公开电子邮箱、咨询电话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多种沟通渠道,采取座谈会、校友走访等多种形式,收集师生及社会公众对于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信息公开工作受到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可。经过调查了解,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认为学校能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公开途径较多、公开内容较广、公开形式多样,总体反映良好。本年度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近年来,学校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优化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确保学校各项工作信息公开透明。本学年度,学校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不当或失误受到举报的情况,不存在复议、诉讼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学校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在实际推进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比如目前还存在个别学部或部门因人力受限导致的信息公开工作参与热情不高、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有待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仍需优化提升等问题。今后我们将在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和提高:
1.深化信息公开,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专题网站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平台载体作用。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定期核验网站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连续性和实用性,确保应予公开的信息按期更新、准确更新,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大力提升信息公开队伍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和业务培训,切实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3.完善体制机制,激发工作活力。进一步理顺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优化工作流程,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强化激励、严格考核,完善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等机制,大力推动全校信息公开工作,创新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确保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