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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学年度北京城市学院信息公开报告


2020-2021学年度,北京城市学院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教办厅【2017】3号)(以下简称《意见》),严格执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清单》)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37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2020年至2021年信息公开的实际情况编写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20—2021学年度,北京城市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紧密围绕学校事业发展规划,持续推进依法治校,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回应等环节的管理,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保障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家长、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以及监督权,为不断推动学校各项事业更好更快的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建设,巩固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学校始终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顶层设计,根据每年学校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形成了由校长统一领导、学校办公室牵头协调、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群团组织和检查机关监督检查、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工作体系。

不断建立健全重大决策法定程序,逐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积极稳妥推进各环节公开。持续完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等,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同时,加强招生、财务、人事、招投标等社会公众和师生高度关注的重要领域规范化建设,促进各单位提升信息公开意识,及时公开办学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师生监督、评价,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二)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丰富信息公开渠道

学校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在充分用好传统载体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媒体平台,完善多方位信息公开渠道,构建了专网与专栏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互补,校内校外媒体联动,不断发掘信息公开有效的平台。在学校官网、新闻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的基础上,创新开设了学校招生工作抖音号、学校工会“北城教师之家”微信号、“北城社联”和“北城学生会”等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多形式和多渠道发布信息,向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及时推送学校办学发展情况,在学校和信息受众群体中搭建可靠桥梁。

同时重视面对面的信息交流方式,通过民主生活会、教师座谈会、中层干部会、民主党派人士座谈会、离退休人员情况通报会、学生干部座谈会等形式与师生进行沟通交流,及时将学校的一些重大改革事项向师生公布,有效保障了师生的知情权。充分发挥校长信箱、校领导接待日、校内12345接诉即办热线电话等渠道的作用,明确相关责任主体和答复时限等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和交流的时效性、提高信息公开效果。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学校安排专人统筹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协调职能部门、法务部门等力量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等事项;梳理登记各单位信息公开联系人,组建一支相对稳定的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围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主动公开流程、依申请公开流程、互联网信息发布管理及信息公开细则解读等进行多种形式的交流培训,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信息公开主要方式和途径

以学校主页、信息公开专栏及校内公告栏、微信公众号、校园广播及会议等途径及时公布各类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2020-2021学年度,北京城市学院根据《办法》和《清单》要求,主动公开了包括学校基本情况、制度规范、学生服务、师资队伍、教学科研、教学条件、财务资产、基建工程、后勤服务、对外交流合作、应急管理和结果公示等13类40项信息。在信息公开内容的管理上,加强对社会公众和师生关注度高的招生、财务、招投标、干部选任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三)信息公开相关数据统计

2020-2021学年度,学校通过网站和信息门户公开信息794条,其中学生管理及服务类348条、招生就业信息33条、教学科研38条、制度规范类信息20条、大额物资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招标类信息18条、疫情防控信息4条、后勤服务20条、干部任免信息5条、其它业务动态信息308条。

此外,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工会和团学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61条。

(四)重点领域公开信息情况

1. 加强财务信息公开。

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规定,积极推进学校财务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公开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财务决策、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财务事项和其它备受关注的财务热点和焦点问题。

财务公开内容:一是上级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及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上进行增补更新;二是学校经费使用情况,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做财务报告的形式全面公开学校资产情况、上年经费收支情况;三是学校教育收费情况,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对象、收费投资讯和投诉电话及办理地址等;四是教职员工和学生关注的其它财务问题。

2. 加强物资采购招投标信息公开。

一是对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全部依法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及结果公告信息。二是加强物资采购招投标信息化建设。整合资产采购资源,推广使用OA办公系统,实施线上合同会签和审批,优化招投标工作流程,实现“有迹可循、有据可查、过程可追溯”。三是不断完善和修订学校采购与招标投标文件,制定学校采购和招标管理办法,依法依据公开透明开展招投标和物资采购工作。

3. 加强招生工作信息公开。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规定,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积极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创新信息公开方法和途径,确保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推动招生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全程信息公开:在招生报名、考试、录取各阶段,全面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发布学的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等,维护招生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二是全域信息公开: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招生地省级教育考试院级学校招生网站公开上述信息。同时,学校公开纪检监察电话,全面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原则,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在近两年新冠疫情期间,我校招生部门精心策划线上活动、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做好招生宣传和信息公开:在线召开招生说明会;直播校园开放日活动;发布云端校园地图,直观展示校园美貌;招办教师及各学部主任和专业教师在线解惑答疑;云端开展专业生涯规划系列讲座等。

4. 加强人事领域信息公开。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人事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学校人事政策、规章制度、人事工作的信息公开,不断提高人事工作透明度,并自觉接受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监督。一是强化监督环节,对人事信息的发布实行严格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严格落实领导审批和汇总排查,做到及时发现、尽早控制、妥善处理,确保人事信息的安全性和准确性。二是拓宽公开途径,坚持以各类会议为主要途径,同时以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为载体,借助微信群、短信等交流平台,及时通报学校人才政策、管理体制改革、职称评定等重要信息,开展人事制度宣传和调研座谈会,切实加强学校与教职员工的沟通交流,扩大人事信息的公开力度和广度。三是重视干部任免,坚持遵循干部任用条例,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提高民主推荐和考察工作质量,坚持考察预告公示、干部任前公示、任职结果公开,进一步增强选人用人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和满意度,保障师生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我校在《实施办法》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程序和内容,2020-2021学年度未收到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相关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通过信息公开意见箱、校长信箱、纪委办公室投诉邮箱等渠道,征求收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评议。本年度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近年来,学校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优化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确保学校各项工作信息公开透明,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满意。

本学年度,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0-2021学年,学校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个别部门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信息公开工作的精细化程度和个性化服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学校与员工、社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仍然存在。学校还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办法》和《清单》,加大主动公开信息力度,加强工作方法研究,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

1. 提升学校各部门对新时代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有关信息公开政策制度及文件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培训与技能培训,培养信息公开的工作习惯,提升业务素质能力。

2. 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学校常委会、校长办公会重大决策、全面深入推进综合改革等重点工作信息公开;持续做好招生就业、财务、招投标等热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升学校社会影响力。

3.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健全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坚决保证涉密信息安全。

七、其它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北京城市学院官网下载全文。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城市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9449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