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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 学年度​北京城市学院信息公开报告

(2020 年 10 月 31 日)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要求,根据2019至2020年北京城市学院信息公开的实际情况编制。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和复议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范围:

2019 年 9 月 1 日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

一、概述

2019-2020 学年度,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严格遵循教育部全面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围绕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不断细化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加强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把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动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促进信息公开与学校各方面工作深度融合。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通过信息公开工作尽可能全方位地展现学校的防控工作,及时传递学校防控疫情的情况,获得广大师生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作为学年度一项重点工作予以布置落实。组织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学工委、研工部、人事处、财务处、招生办、就业办等主要部门负责人召开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座谈会,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有效开展。加强信息公开监督检查,由校纪委负责定期检查学校信息公开情况,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学代会代表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通过民主生活会、教师座谈会、中层干部会、民主党派人士座谈会、离退休人员情况通报会、学生干部座谈会等形式与师生进行沟通交流,及时将学校的一些重大改革事项向师生公布,有效保障了师生的知情权。充分发挥校长信箱、校长接待日等渠道的作用,明确相关责任主体和答复时限等要求,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学校注重将信息公开与内部管理相结合,不断丰富和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2019 年 12月27日,学校召开第三届教职工暨第六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了《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奋力开创我校教代会工会工作新局面》的教代会、工会工作报告,审议了工会财务工作报告和工会经费审查报告,讨论通过了《北京城市学院教代会工作规程(修订)》《关于推进教代会创新发展的试行意见》和有关人事管理的制度文件,评议并表决通过了副校长推荐人选,按照民主程序选举产生了第六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广泛征集教代会代表意见,进一步推进了依法治校、民主治校工作。

(二)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强化信息公开主体责任

学校大力推进数字化和信息化校园建设,围绕信息公开精准化、实效性的需求导向,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方式和渠道,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线上线下融合联动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学校充分利用“互联网+教育”和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不断丰富信息公开载体,使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平台更加丰富。持续深化推进关于学校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等领域的信息公开,不断提高决策的透明度。进一步落实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完善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其他网络平台、校内公告栏和宣传栏等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管理,积极开拓信息公开途径,主动向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推送信息,逐步形成了全方位的信息公开体系,提升了信息公开的多元化、规范化、精准化水平。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信息公开主要方式和途径

2019-2020学年我校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为学校主页及部门网站、办公自动化系统、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以及校内广播、电视、宣传栏等线下媒体。主要采用会议、文件、公示、公告、通报、通知、简报、年鉴、会议纪要等形式公开信息,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信息的分类公开和实时推送。学校主页开设校长信箱、每周开设校领导接待日,听取广大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遵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主动公开学校各类信息。我校主动公开信息覆盖学校基本情况、规章制度、发展规划、招生就业、教学管理、学生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科研工作、合作办学、对外交流、资产管理、后勤保障、校园安全、其他事项等十五个方面,公开内容主要包括:

1.学校概况。包括学校简介、办学性质、办学规模、机构设置、发展规划、办事流程、联系方式及学校现任领导等信息。

2.发展动态。包括学校日常教学、管理活动开展情况,制定和发布的各类文件和规章制度,需要向社会公布的相关事项。

3.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包括招生考试,财务管理及收费,学生评奖评优、就业创业,教职工招聘录用、职务晋升、职称评审,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教学科研项目申报及成果奖励,基建工程和物资采购,后勤服务保障及校园安全管理等方面相关信息。

上述公开事项的信息内容,均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及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予以发布。

(三)信息公开相关数据统计

2019-2020学年度,学校通过网站和信息门户公开信息1277条,其中制度规范类信息67条、教学管理信息157条、科研信息23条、学生管理及服务类信息512条、国际合作类信息38条,招生考试信息315条、就业类信息48条、大额物资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招标类信息18条、干部任免信息9条、后勤服务信息12条、其他业务动态类信息78条。此外,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文案121篇。

(四)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招生信息公开是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和关键,社会公众广泛关注。学校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相关文件规定和通知要求,深入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法诚信办学,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十公开”要求,第一时间在阳光高考平台及校园网公布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按照备案程序及时到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学校通过官方网站、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发布的报考指南、北京城市学院招考资讯微信公众平台及时有效地公开关于各类型招生考试的相关信息,通过学校招生网站、招生宣传材料等方式将相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条件、工作程序、日程安排、考试信息、考点信息、考场信息、录取办法、录取结果、咨询电话、申诉电话等相关信息全部面向社会公开,方便社会和广大考生及时获取相关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细化各关键节点的公示流程,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完全做到政策透明,操作性强,没有漏洞,整个录取工作秩序井然。同时,在信息公布的同时,学校注重信息安全的问题,建立了完善的人防、技防防护措施,保护招生考试信息安全。

(五)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精神,结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学校有关财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切实履行公开责任和义务,积极做好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处长全面负责、分管副处长分工落实、各科室专岗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进行,坚持 “依法公开、真实准确、有利监督”的原则,从公开内容、责任主体、公开方式、公开范围、等方面对财务信息公开工作予以规范。

财务公开内容包括:

1.学校经费使用情况信息公开: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作财务报告的形式全面公开学校资产情况、上年经费收支情况。

2.学校收费标准信息公开:新生收费标准均印发在新生须知上,同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至每一位新生手中。学校通过收费公示栏、校园网络等形式向学生和社会公示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公开:通过校园网、财务处橱窗等公布学校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

4.其他财务信息公开:通过数字校园,教职工可查询工资发放情况,学生可查询学费、书费等缴费情况。

通过财务工作信息公开,强化了民主监督,提高了学校经费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六)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人事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学校官网、邮件等等多渠道多平台展开,主动及时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人事管理、岗位设置管理、聘用办法、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事人才工作的评奖评优、项目申报等相关信息,方便师生及社会公众了解学校人事师资工作的依据、流程、服务内容。在招聘工作上,学校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关于招聘范围、条件、程序、招聘方案、信息发布、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聘用、纪律监督等方面的要求。学校招聘工作过程规范,真正做到了计划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学校涉及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如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与聘任和年度考核等工作,在文件出台前,学校均分类组织征求意见会,认真听取和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从通知公告发布到结果公示的全过程中,接受社会以及全校各单位和全体教职工的广泛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我校已在《实施办法》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程序和内容,2019-2020学年度未收到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相关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通过多种渠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提高信息公开时效,对关乎学校教师切身利益的事项,特别是针对全校师生员工关心的人事、评优、职称评聘、招生、采购、基建等信息公开及时。本学年,未收到有关信息公开的举报或投诉。校内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表示满意。

五、受到举报的情况

2019-2020学年,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于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评价较好,未出现任何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也没有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或申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2020学年度,我校在深化信息公开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尤其在渠道多元化和工作精细化方面都有明显增强,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评还不够到位,信息化平台建设方面仍有待加强。下一步,学校将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从以下工作进行改进和加强。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 结合近年来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变化,进一步修订完善《北京城市学院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加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继续加强信息平台的建设,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持续加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增强公开信息的可读性。

七、其他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北京城市学院官网上下载全文。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城市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9449311。

北京城市学院

202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