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公开对外
学校首页 学校信息公开  
2017—2018学年度北京城市学院信息公开报告

  (2018年10月30日)


  本报告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2017至2018年北京城市学院信息公开的实际情况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评议、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间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17-2018学年,北京城市学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严格落实执行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不断完善公开事项,丰富公开方式,加强公开实效,提高工作透明度,不断推进依法治校和学校改革与发展。持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作为学年度一项重点工作予以布置落实。组织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学工部、研工部、人事处、财务处、招办、就业办等主要部门负责人召开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座谈会,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有效开展。加强信息公开监督检查,由校纪委负责定期检查学校信息公开情况,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学代会代表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

  学校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充分认识到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在学校管理、内涵建设中的重要地位。通过全校教职工大会、全校干部大会、教代会、工代会、学代会等促进师生在学校重要决议和重大事项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参与。形成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聚人心,共谋发展的校内民主氛围。

  (二)严格按照《清单》要求,持续推动《清单》落实

  学校严格对照《清单》要求的10大类50项公开事项,通过工作协调会,责任分解表等,进一步明确《清单》各事项的责任部门与具体公开内容。加强对全校信息公开的检查工作,督促各部门对照《清单》逐项做好信息发布和自查改进工作。

  (三)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创新信息公开载体

  学校大力推进数字化和信息化校园建设,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首先,加强学校官方网站、校内公告栏、宣传栏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其次,继续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以及网络平台及时发布信息。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遵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主动公开学校各类信息。我校主动公开信息覆盖学校基本情况、规章制度、发展规划、招生就业、教学管理、学生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科研工作、合作办学、对外交流、资产管理、后勤保障、校园安全、其他事项等十五个方面,公开内容主要包括:(1)学校概况。包括学校简介、办学性质、办学规模、机构设置、发展规划、办事流程、联系方式及学校现任领导等信息。(2)发展动态。包括学校日常教学、管理活动开展情况,制定和发布的各类文件和规章制度,需要向社会公布的相关事项。(3)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包括招生考试,财务管理及收费,学生评奖评优、就业创业,教职工招聘录用、职务晋升、职称评审,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教学科研项目申报及成果奖励,基建工程和物资采购,后勤服务保障及校园安全管理等方面相关信息。

  上述公开事项的信息内容,均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及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予以发布。

  2.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7-2018学年度,学校通过网站和信息门户公开信息1118条,其中制度规范类信息101条、教学管理信息134条、科研信息130条、学生管理及服务类信息528条、国际合作类信息45条,招生考试信息228条、就业类信息58条、大额物资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招标类信息29条、干部任免信息33条、后勤服务信息12条、其他业务动态类信息101条。此外,通过校级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295条。

  (二)重点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着力做好重点领域的网上信息公开。

  1、招生考试信息公开

  学校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文件精神,深入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法诚信办学,严格遵守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等“十公开”要求,第一时间在阳光高考平台及校园网公布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且招生简章及时按照备案程序到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学校通过北京城市学院网站、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发布的报考指南、北京城市学院招考资讯微信公众平台及时有效地公开关于各类型招生考试的相关信息,包括考试前的招生考试信息(考试大纲、考试报名方式、报名资格、考试的类型、考点、考场设置等、考试过程中的招生考试信息(考场要求、违规情况及处理等)、考试结束后的招生考试信息(考试成绩、录取原则及结果等)。在信息公布的同时,学校注重信息安全的问题,建立了完善的人防、技防防护措施,保护招生考试信息安全。

  2.财务公开信息

  我校财务信息全面公开,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学校经费使用情况信息公开,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作财务报告的形式全面公开学校资产情况、上年经费收支情况;二是学校收费标准信息公开,新生收费标准均印发在新生须知上,同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至每一位新生手中。学校通过收费公示栏、校园网络等形式向学生和社会公示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公开,通过校园网络公布学校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四是其他财务信息公开,通过数字校园,教职工可查询工资发放情况,学生可查询学费、书费等缴费情况。

  3.招标信息公开

  学校对大额物资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项目建设进行网上公开招标,在校园网主页招标公告栏以及微信公众号实时发布招标信息。

  4.党务信息公开

  通过校园网、新媒体、召开会议、制发文件、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向党内外公开学校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以及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的情况,包括学校重要会议和活动、重要人事任免、党支部建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评优评先、年度工作要点及工作总结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我校已在《实施办法》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程序和内容,2017-2018学年度未收到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相关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评议情况

  我校通过各种平台和渠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发布信息,并积极接受监督和评议。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全校师生员工的支持,本学年,未收到有关信息公开的举报或投诉。校内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表示基本满意。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学校本学年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学年,我校继续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有:信息公开的制度还需要不断完善;信息化平台建设方面仍有待加强等等。今后,学校将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从以下工作进行改进和加强。

  一是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切实提升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责任感,落实信息公开人员责任制。进一步发挥信息服务作用,加强学校发展动态、办学决策、师生和社会关切问题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二是进一步推进学校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公开技术保障工作,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对信息公开网站进行改版并充实相关内容,优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质量。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见附件)


北京城市学院

201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