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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学年度北京城市学院信息公开报告

(2015年10月30日)

 

  本报告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北京城市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要求,根据2014-2015学年度北京城市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六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一、概述

  根据《条例》和《办法》要求,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学校切实落实教育部信息公开《清单》要求,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2014-2015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信息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开展顺利,学校管理工作透明度不断增强,切实保障了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健全部门联动机制

  在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办公室牵头,学校组织党委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招生办等12个职能处室召开专题工作会,传达教育部文件精神,对《清单》详细解读,并对照《北京城市学院信息公开目录》内容逐条落实到具体部门,进一步明确各部门信息公开的工作职责,为建立健全上下联动、运转有序的工作格局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拓宽信息公开途径

  在继续加强原有的校报、会议、文件、网站等信息公开形式的基础上,学校积极利用官方微信、微博、短信平台等新媒体,第一时间发布学校信息,并积极推进各部门、学部建设自己的新媒体平台,目前学校有校级官方微信公众号1个,招生办、各校区、团委等二级部门官方微信公众号13个,大大提高了信息公开的工作速度和辐射范围。

  (三)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

  为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在已有的信息员队伍基础上,学校定期组织各部门、学部的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内容涵盖学习学校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员工作任务、基本职责等内容,进一步提升了学校信息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14-2015学年度,学校主动公开信息共114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95%。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基本情况类信息19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1.7%;制度规范类信息35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3%;规划计划类信息18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1.6%;学生服务类信息723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63%;师资队伍类信息51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4.5%;教学科研类信息136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11.9%;财务资产类信息37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3.2%;基建维修类信息11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1%;后勤服务类信息25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2.2%;国际合作类信息40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3.5%;应急管理类信息9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0.8%;结果公示类信息41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3.6%。

  (二)通过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清单》所列事项

  内容类目如下:(链接http://www.bcu.edu.cn/html/xxgk2/1.html

  基本信息: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机构设置、学科设置、专业设置、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教代会相关制度和工作报告、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学校发展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人事师资信息: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校内中层干部任免和人员招聘信息、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

  教学质量信息: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专业设置及新增和停招专业名单、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和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毕业生规模结构及相关就业数据、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以及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学风建设信息: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学位、学科信息:授予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拟授予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中外合作办学情况。

  (三)招生、财务等重点信息公开情况

  招生信息公开内容: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的招生计划以及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数;高职自主招生、单考单招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以及各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拟录取研究生名单;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此类信息公开网址为:北京城市学院招生网http://rec.bcu.edu.cn/;北京城市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rec.bcu.edu.cn/yz.asp。

  财务信息公开内容:学校财务资产管理制度、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信息,学校本年度部门预算和上年度部门决算批复信息,以及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31号)、《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2012〕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北京城市学院财务预决算制度》等文件,在预算编制过程中严格把关,编制情况报请党委会、校委会审批预算。

  在2015年7月北京城市学院第二届教代会暨第五届工代会第二次会议上,以《北京城学院2014年度财务工作报告》书面形式主动向全校教代会代表、学生代表、兄弟院校代表公开学校上一年度的收入情况、支出情况、固定资产增加情况及学校财务收入支出的趋势变化情况。关于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等信息,通过校园网络、招生简章、新生入学须知、新生学生手册等途径,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投诉渠道等内容逐一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我校已在《实施办法》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2014-2015学年度我校没有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任何形式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14年12月,学校领导班子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认真听取党代会、教代会及校党外人士代表的意见,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大家认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公开的信息全面、真实、及时、有用,获取方式便利,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评价较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4-2015学年度没有收到针对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件,本学年度没有针对我校信息公开的诉讼案件。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关乎师生的切身利益,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目前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要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网站建设还需要加强和改进,有的部门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等方面还不够规范。

  (二)改进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高校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加强信息公开专题网站建设和新媒体平台建设,健全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2)加强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通过培训、业务指导等方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通过监督检查推动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到实处,督促各单位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服务水平。

   

 

                                        北京城市学院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