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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

    (一)电子阅览室计算机管理制度

    1. 本阅览室只对本校师生开放,其他人员不得入内。上机人员须携带本人校园一卡通刷卡入内,离开阅览室时再次刷卡结算。

    2. 读者必须遵守阅览室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指导与安排。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

    3. 读者不得携带各种非法光盘和磁盘进入本室,如需携带与教学、科研、学习有关的光盘和磁盘进入本室,须经管理人员的同意与登记。发现违规物品一律没收。

    4.任何人不得在本室的计算机上玩游戏,更不允许私自带游戏盘进入本室或非法拷入机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使用本室电脑的资格,如因将游戏拷入本室电脑而造成电脑感染病毒的,致使电脑硬件损坏、网络瘫痪,需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5. 读者不得把各种食品、饮料、污秽之物带入本室,凡带入本室造成机器污染者给予批评、罚款等处理,损害严重者照价赔偿。

    6. 读者要爱护本室的各种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拆卸机器及其外围设备,如发现缺少外围设备,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否则视为本人遗失。读者不得随意把本室的各种物品、设备、部件等携带出本室,如发现携带者按偷盗依法给予严惩。

    7. 读者未经本室管理人员允许,一律不得私自改动机器内程序,不得删除机内资源。读者使用机器时发现任何异常或故障现象,应及时与值班教师联系,以便及时处理。

    8. 读者在本室上网,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不得在网上操作任何有关国家机密的信息;不得访问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网站,不得访问国内外的反动、淫秽网站;不得下载非法信息;不得在网上散发反动、淫秽、有损于国家声誉和形象的各种信息。违反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予以处理。

    (二)电子阅览室安全制度

    1. 读者在本室使用电脑时,应注意操作安全,不要擅自插拔插头、挪动电源、牵扯各种电源线,出现问题应及时与管理员联系,不要擅自处理。

    2. 为维护网络安全,上机者不准私自装卸、删除随机和自带的软件。

    3. 严禁携带火源入内,严禁在室内吸烟。

    4. 上机者在入座和离开座位时需注意不要绊倒、碰撞显示器、主机、电线等设备。遇到紧急情况如停电等,请大家保持镇定,不准使用打火机等火源,由管理员统一组织疏散、离开。

    5. 管理员需经常检查电源、电线等,查出隐患及时处理。配备专门灭火器,熟悉放置地点,并能孰练操作灭火器。

    6. 关闭电子阅览室前,管理员需认真清点设备,断开所有电源,关好门窗方能离开。

    (三)电子阅览室收费方法

    1. 读者持本人校园一卡通刷卡进入本阅览室。刷卡后六分钟开始计时,按分钟计费。读者离开本阅览室时必须再次刷卡,否则按当天最大额计费计算。

    2. 刷卡进入阅览室后在六分钟内刷卡结算视为免费。

    3. 卡内余额小于15元不能刷卡进入本阅览室。

    4. 按管理员指定位置登录计算机。

    5. 读者观看视频资源和收听音频资源时,需佩戴耳机,不得使用外放设备,读者离机时将耳机挂回原处。

    (四)利用电子阅览室自习的管理规定

    因我馆自习室座位有限,现在电子阅览室辟出一片区域供读者自习之用,读者在本室自习,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自习的读者,请您使用校园卡刷卡或登记学号后方可进入。

    2. 严禁在电子阅览室大声喧哗、占座等不文明行为。

    3. 不可携带食物进入本室。

    4. 自觉服从电子阅览室工作人员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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