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保证本次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展开,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生物医药学部危化品暂存间及使用实验室改造项目
二、项目内容简况:
1.招标项目内容:北京城市学院生物医药学部中药与生物技术实验教学中心,按照相关要求,需对危化品暂存间及使用实验室进行改造,详情参见标书。
2.本招标项目采购地点:北京城市学院顺义区木燕路杨镇段26号。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及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设计、施工工程承包相关内容有效的营业执照,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公司主营范围符合本项目。
2.投标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如有此类现象,将被禁止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单位须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总承包单位自身如需独立完成施工,须同时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持有设计资质无施工资质的单位,施工部分必须依法分包,分包施工单位需同时满足(中标后由总承包单位提供):
①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外省进京企业已完成进京备案,2025年度在京信用评价B等次及以上;
⑤施工单位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
5.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中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资格;
6.投标人需提供自2022年至今危化品库房或暂存间类工程设计项目业绩,数量计入遴选评分;
7.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受到过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没有与招标单位串通等行为,没有因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诉讼、仲裁情况。
9.本招标项目禁止中标人拆标、分标、转标。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
10.本项目招标方不收取任何费用,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编制标书所产生的投标费用。招标方提供给投标单位的资料、文件,未经投标方允许不得他用。
11.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现场报名,具体报名方式见招标事宜说明。
12.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安排人员在三日内与招标人对接工作。
13.中标人员进场前需提供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相关信息,保证进场人员身体健康并接受我校相关部门检查、监督。
四、招标事宜情况说明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现场报名,投标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具体如下:
1.招标公告时间为2026年7月30日至8月7日上午11时,逾期不再受理投标报名事宜。
2.招标报名采用线上邮箱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咨询。投标单位将报名资料编辑成一个50M以下的PDF格式的电子版文件,并发送到sq0916@bcu.edu.cn邮箱。投标单位请在邮件文本中写清楚投标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邮箱,以便联系;如因书写不清楚导致联系有问题等情况,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报名资料包括:(1)工商营业执照(有年检),提供近两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近三个月由银行出具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相关证明资质(参见第三条内的4、5项),业绩证明(合同首尾页、有公章、金额页即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单位需提供一份负责此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及团队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社保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费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3)投标人近五年内未有因执业质量与执业道德、投标等问题受到处罚、惩戒或通报的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企业经营状况良好;(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2025年12月1日后,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作为证明资料)。(5)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4.标书的获取方式:投标单位的电子版报名资料经审核后,在统一时间段向通过审核的投标单位发送电子版标书。
5.开标时间、地点:招标公告截止后,以邮件方式另行通知报名合格的投标单位。
6.关于招标项目的咨询、答疑,统一以邮件的方式联系,可将问题发送到sq0916@bcu.edu.cn邮箱。汇总后统一以邮件形式解答。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18210278269。电话不解答关于标书内容、咨询、答疑等方面的问题。
特别声明:本次招标项目为我校自筹资金项目,项目招标依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开标日,各投标单位须准时到达会场,若迟到五分钟即视为弃标。各投标单位单独述标并接受评委提问。评委闭门评标过程不公开,由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记录评标过程。评委评标采用实名制,当场唱票确定入选单位名单。学校有关部门对入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根据现场评标结果和考察结果综合确定中标单位。中标结果通过北京城市学院校园网向社会公告。
我校鼓励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按学校规定程序投标。同时欢迎大家对招标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有违反招标纪律的情况,请及时与我校监察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10-62322656),对于信息属实的情况给予表扬或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