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三期建设工程(学生宿舍、教师宿舍)园区燃气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10来源: 访问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北京城市学院,建设资金为自筹,现按照我校相关规定要求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三期建设工程(学生宿舍、教师宿舍)园区燃气工程。

2.2项目内容:学生宿舍、教师宿舍园区燃气招标图纸中显示的外线、锅炉房、教师宿舍内燃气、学生宿舍架空、燃气报警工程等,图纸未显示的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具体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

2.3招标范围:本工程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

2.4质量要求: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施工方案需符合相关规范及现场实际施工要求,工程完工后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达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验收要求。本工程合格标准以通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为准。

2.5施工时间:2026年7月31日—2026年11月30日。

2.6项目地址:顺义区木燕路杨镇段26号北京城市学院三期工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

3.1.1投标人需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投标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

3.1.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含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资金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GB1。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有效运行、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有效运行、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有效运行、具有AAA资信证书。

3.1.3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至少一个近五年内已完成的、北京市管辖范围内的燃气工程签约合同价款不低于500万元及以上承包合同(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自有施工能力。

3.1.4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中级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

3.1.5投标单位需有自己独立的管理员、施工人员、安全员等,确保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3.2联合体投标限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关联企业限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施工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若存在上述关联关系的多家单位同时投标,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4.信誉要求

4.1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的,其投标资格予以否决。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和措施内容须符合相关规范及验收要求,招标单位对涉及安全问题有一票否决权。

5.其他要求说明

5.1招标单位提供给投标单位的资料、文件、图纸等,未经招标人书面允许,不得擅自转借、复制或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否则追究相关责任。

5.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需提前踏勘现场,结合现场情况、施工图纸出具合理的施工方案,最终施工方案需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认可,具体踏勘现场时间,待报名结束后以邮件形式另行通知。

5.3本招标项目禁止中标人拆标、分标、转标。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5.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5投标单位经现场踏勘后,根据施工图纸及合理的施工方案、措施采用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6.投标报名

6.1报名须知:本项目采用线下报名方式。投标人须携带报名材料,在指定时间段内到场报名,具体报名时间为7月20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报名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中关村创新智库中心)。

6.2报名要求:必须由投标单位负责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资料,到现场进行报名。报名文件另须写清楚负责该项目的委托代理人电话、邮箱,以便后续接收通知及文件。

6.3报名资料(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包括:

①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投标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投标单位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GB1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投标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AAA资信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投标单位业绩证明;

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⑧拟派投标项目负责人市政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⑨拟派投标项目负责人中级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⑩拟派投标项目负责人近六个月社保证明;

⑪拟派投标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资料审核通过报名后,招标人将确定报名合格的投标单位,并在统一时间段内,向合格投标单位发送招标文件。投标单位需及时查收,若未按时收到招标文件,应及时与联系人沟通,逾期未询问视为已收到。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递交地点、其它等事宜,在本公告结束后,招标人将统一以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告知报名合格的投标单位,请投标单位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避免错过相关通知。

8.2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8.3本项目招标方不收取任何费用,投标单位须自行承担编制标书、参会投标所产生的费用。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北京城市学院校园网上发布。

10.其他声明

关于本项目的招标咨询、答疑工作,统一以邮件的方式联系,投标单位可将相关疑问发送至指定邮箱:linyuan@bcu.edu.cn,招标人对疑问进行汇总后,统一以邮件形式解答。

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10-62322627、18519107230,该电话仅用于报名相关事宜咨询,不解答招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编制等相关咨询、答疑问题。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城市学院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

邮 编:100083

联 系 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10-62322627、18519107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