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学生公寓楼防水修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09来源: 访问量:

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保证本次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展开,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学生公寓楼防水修缮项目

二、项目内容简况:

1、项目内容简述:对校区内1-6号学生公寓楼进行防水修缮工作,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楼宇屋面防水维修,外墙防水维修,窗户防水维修等施工。本项目按照施工区域共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1-2#学生公寓楼防水修缮项目,施工面积约为2500㎡;第二标段为3-6#学生公寓楼防水修缮项目,施工面积约为2300㎡。需要投标单位根据标书说明情况,提供投标报价,并在报价内注明施工面积、保修期限、材料规格型号等技术参数。具体内容参见标书。

2、项目地址:北京城市学院顺义区木燕路杨镇段26号。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及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注册资金1000万(含)以上,投标单位需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 营业范围须符合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

2、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项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应具备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已取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地区提供有关部门相关证明文件即可),本项目施工期内,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及在其单位社保证明。

4、本项目业绩要求投标单位提供近三年内、与所投标段同类型的、金额超100万的业绩至少2份。

5、本招标项目禁止中标人拆标、分标、转标。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

6、本项目招标方不收取任何费用,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编制标书所产生的费用。招标方提供给投标单位的资料、文件,未经投标方允许不得它用。

7、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现场报名,具体报名方式见招标事宜情况说明。投标单位可按标段分别投标,也可以全投。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安排人员在三日内与招标人对接,完成后续采购事项。

8、人员进场前需提供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相关信息,保证进场人员身体健康并接受我校相关部门检查、监督。

四、招标事宜情况说明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现场报名,投标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具体如下:

1、招标公告时间为2025年5月9日至5月18日上午11时,逾期不再受理投标报名事宜。

2、招标报名采用线上邮箱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咨询。投标单位将报名资料编辑为一个PDF格式的电子版文件,发送到sq0916@bcu.edu.cn邮箱。投标单位请在邮件中写清楚投标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邮箱,以便联系;如因书写不清楚、导致联系有问题等情况,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报名资料包括:(1)工商营业执照(有年检)、提供近三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近三个月由银行出具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相关证明资质、业绩证明(合同首尾页、有公章、金额页即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单位需提供一份负责此项目拟派项目经理的资质证明及团队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社保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费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3)投标人近五年内未有因执业质量与执业道德等问题受到处罚、惩戒或通报的记录,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企业经营状况良好;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2024年10月1日后,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做为证明资料)。(4)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须盖单位公章。

4、标书的获取方式:投标单位的电子版报名资料经审核后,统一时间段向通过审核的投标单位发送电子版标书。

5、开标时间、地点:均以邮件方式另行通知报名合格的投标单位。

6、关于招标项目的咨询、答疑,统一以邮件的方式联系,可将问题发送到sq0916@bcu.edu.cn邮箱,汇总后统一以邮件形式解答。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18210278269;杨老师,联系电话18611441016。电话不解答关于标书内容、咨询、答疑等问题。

特别声明:本次招标项目为我校自筹资金项目,项目招标依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开标日,各投标单位须准时到达会场,若迟到五分钟即视为弃标;各投标单位单独述标并接受评委提问。评委闭门评标过程不公开,由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记录评标过程,评委评标采用实名制,当场唱票确定入选单位名单。学校有关部门对入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根据现场评标结果和考察结果综合确定中标单位。中标结果通过北京城市学院校园网向社会公告。

我校鼓励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按学校规定程序投标。同时欢迎大家对招标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有违反招标纪律的,请及时与我校监察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10—62322656),对于信息属实的给予表扬或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