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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费、住宿费等开具增值税普票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6-07-15来源: 访问量:

学生如需学费和住宿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在完成相关费用交纳后,登录学校官网首页 -> 办事服务 -> 校园办事流程 -> 学生专区下载excel文件“学生开票信息(模板)”。按填表说明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后,将文件名修改为“学生姓名+身份证号”,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 fapiao@bcu.edu.cn。

邮件提交受理后7个工作日,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发至学生开票信息(模板)内填写的邮箱,请学生自行查看。

财务处咨询电话:61419126

特别说明: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不予办理此项业务。

附件:学生开票信息(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