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学【2017】10号)之要求,我校拟同意学生王妮可由南京传媒学院转入我校学习。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公示如下:
学生王妮可,女,考生号:24110108108210,北京市生源。该生2024年参加高考,高考分数517分,现就读于南京传媒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该生因病无法在原学校继续学习,为便于治疗同时不耽误学业,故申请转学,转入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习。
经学校会议集体讨论审查,拟同意王妮可的转学申请,接收其进入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习。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9日)
如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向学校教务处反映。
联系人:教务处张老师
电话:010-61456940
邮箱:xwb@bcu.edu.cn
地址: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综合楼1226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