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北京城市学院学生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供货商遴选库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发表时间:2023-11-08 15:18:01文章阅读数:

  

  为保障学校师生饮食质量,北京城市学院拟对食堂原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参与的单位前来报名竞标。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进行公开招标,为保证本次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展开,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度北京城市学院学生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供货商遴选库入围项目

  二、项目情况介绍

  我校共有三个校区——顺义校区、航天城校区、中关村校区,现通过招标的形式实现食堂大宗物品、货品的集中采购,将择优选取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共同组成我校学生食堂大宗物品供应商遴选库。

  三、本次招标的食堂大宗原材料供货商投标标段:

  项目分为两大类共计十个招标标段,每个投标单位最多选择两个标段,多选无效。

  第一标段:米、面系列

  第二标段:食用油系列

  第三标段:调味品、干粉、脱水蔬菜类系列

  第四标段:肉类(猪、牛、羊、鱼、其他)及肉制品系列

  第五标段:鸡肉及鸡肉制品系列

  第六标段:禽蛋系列

  第七标段:蔬菜、水果、豆制品及方便预包装产品系列

  第八标段:厨杂(低值易耗)系列

  注:每家供货商只能选择一至两类,且以上项目要求能够做到日配送

  四、投标要求须知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工商税务等资质证照齐全的企业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为雄厚资金实力,且在以前的类似项目中无负面记录和不良社会影响

  (三)大米必须符合GB/T 1354-2018标准,并具有“SC”开头的生产许可证编码;

  (四)大豆油必须符合GB/T 1535-2017标准,花生油必须符合GB/T 1534-2017标准,玉米油必须符合GB/T 19111-2018标准,并具有“SC”开头的生产许可证编码;

  (五)面粉必须符合GB1/T 1355-1986标准,并具有“SC”开头的生产许可证编码;

  (六)猪肉、牛肉、鲜(冻)鸡鸭、鸡副产品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并具有“SC”开头的生产许可证编码;

  (七)所有调味品必须具有“SC”开头的生产许可证编码;

  (八)禽蛋、蔬菜必须保证新鲜,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且具有农残检测报告;

  (九)若当前产品的国家最新标准发生变化,一律以当前最新要求为准。

  (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且委托人不得为国家公职人员。

  五、招标事宜情况说明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现场报名,投标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具体如下:

  (一)招标公告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7日上午11时,逾期不再受理投标报名事宜。

  (二)招标报名采用线上邮箱报名,一律不接受现场报名咨询。投标单位将所投标段名称、相关投标报名资料制作成PDF格式文件发送到sq0916@bcu.edu.cn邮箱。投标报名资料包括:(1)工商营业执照(有年检)、相关证明资质、业绩证明(合同首尾页、有公章、金额页即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产品授权书、人员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单位请在邮件中写清楚所投标段、投标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邮箱,以便联系;如因书写不清楚、导致联系有问题、不清楚所投标段无法登记参与投标等情况,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方可以按照本项目标书组成的要求准备标书参标。凡未报名及报名不合格的单位不允许参会投标

  (四)开标时间、地点

  本项目公告日期结束后,以邮件方式另行通知已审核合格的投标单位。开标时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1人进校参会。

  (五)评标方法

  我校采用综合评分方法,择优选择各项目若干家供应商为中标单位,并由学校纪委委员参与监督。入围本项目遴选库的中标单位会在北京城市学院官网予以公示。对未中标原因,招标方不予解释。

  (六)关于招标项目的咨询、答疑

  统一以邮件的方式联系,可将问题发送到sq0916@bcu.edu.cn邮箱,汇总后统一以邮件形式解答。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18210278269,电话不解答关于标书内容、咨询、答疑等问题。

  六、投标文件构成说明

  标书于开标当天送到会场。标书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本着精简、能表述清楚的原则,标书页数必须控制在150页内):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五十万以上);

  2.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登记证书;

  3.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中的企业名称和法人代表必须与营业执照上的相同)

  4.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5.具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7.投标肉类、禽蛋、豆制品等标段要出示与大型饲养、生产、销售企业的授权供销合同机协议。

  8.投标蔬菜标段要出示自有的京内、京外的大型蔬菜生产基地的场地租赁合同或与其他大型生产基地的长期供销协议。

  9.供货商的情况简介(必须包含的项目)

  (1)供应商品的品种、品牌、包装规格

  (2)仓储能力情况

  (3)服务方案、运输条件、自有车辆、司机介绍

  (4)近两年服务大型企事业、高校的合作合同

  10.供货商需其他要说明的情况;所有材料装入文件袋后密封、加盖公章、一正四副(请密封打包成一套,不要分开包装),投标书外包装应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等;

  11.所有递交的材料原件备查。

  七、中标后应完成的工作

  (一)被确定入围北京城市学院学生食堂大宗物品采购供货单位遴选库后,应在规定时间与学校签订合同,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如遇食品市场价格上浮或下降,供货单位供货前需向学校说明情况,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校方。

  (三)合同期内如同一供货商被投诉二次及以上,校方有权取消供货商资格。

  特别声明:本次招标项目为我校自筹资金项目,项目招标依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开标日,各投标单位须准时到达会场,若迟到五分钟即视为弃标;各投标单位单独述标并接受评委提问。评委评标过程不公开,由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记录评标过程,评委评标采用实名制,当场唱票确定入选单位名单。学校有关部门对入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根据现场评标结果和考察结果综合确定中标单位。中标结果通过北京城市学院校园网向社会公告。

  我校鼓励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按学校规定程序投标。同时欢迎大家对招标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有违反招标纪律的,请及时与我校监察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10—6232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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