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学院表演学部影视灯具及附件教学设备集采项目

发表时间:2021-06-07 14:16:59文章阅读数:

  

      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保证本次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展开,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北京城市学院表演学部影视灯具及附件教学设备集采项目

二、 项目内容简况:

1.招标项目内容:北京城市学院表演学部采购一批教学用的影视灯具及附件设备,以满足教学实践的需要。项目包括:钨丝聚光灯、聚光灯、4尺4管TUBLITE灯、补光灯、40'可分离式魔术腿C型支架套装等设备集成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标书。

2.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

三、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及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无不良征信和违法记录,注册金额至少1000万。

2.投标单位需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前期建设基础,提供符合招标需求的完整技术方案,并根据技术方案进行设备选型和报价。

3.投标单位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至少提供2份近三年在北京地区高校参与同等建设内容的合同。

4.本项目对生产厂商的资质要求:本项目对生产厂商的资质要求:聚光灯系列产品需通过CE认证;挂钩系列产品需通过TUV安全认证。投标单位需提供生产厂商或代理商的授权书。

5.本招标项目禁止中标人拆标、分标、转标。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招标方不收取任何费用,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编制标书所产生的费用。

8.招标方提供给投标单位的资料、文件,未经投标方允许不得它用。

9.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现场报名,具体报名方式见招标事宜情况说明。

10.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安排人员在三日内进场,并且有能力根据标书的清单报价及现场实际情况要求深化项目方案,并根据深化后的方案建设此项目。

11.中标单位人员进场前需提供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相关信息,保证进场人员身体健康,并接受我校相关部门防疫检查、监督、检测。

四、招标事宜情况说明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现场报名,投标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具体如下:

1. 招标公告时间为2021年6月7日至6月18日上午11时,逾期不再受理投标报名事宜。

2. 招标报名采用线上邮箱报名,一律不接受现场报名咨询。投标单位将报名资料以PDF格式电子版方式,发送到sq0916@bcu.edu.cn邮箱。

3. 报名资料包括:(1)工商营业执照(有年检)、相关证明资质、业绩证明(合同首尾页、有公章、金额页即可)、产品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单位需提供一份负责此项目投标的团队人员名单,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3)投标单位请在邮件文本处写清楚投标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邮箱,以便联系;如因书写不清楚、导致联系有问题等情况,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 标书的获取方式:投标单位的电子版报名资料经审核后,统一时间段向投标单位发送电子版标书。

5. 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以邮件方式另行通知报名合格的投标单位。

6. 关于招标项目的咨询、答疑,统一以邮件的方式联系,可将问题发送到sq0916@bcu.edu.cn邮箱,汇总后统一以邮件形式解答。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18210278269,电话不解答关于标书内容、咨询、答疑等问题。

 

      特别声明:本次招标项目为我校自筹资金项目,项目招标依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开标日,各投标单位须准时到达会场,若迟到五分钟即视为弃标;各投标单位单独述标并接受评委提问。评委闭门评标过程不公开,由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记录评标过程,评委评标采用实名制,当场唱票确定入选单位名单。学校有关部门对入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根据现场评标结果和考察结果综合确定中标单位。中标结果通过北京城市学院校园网向社会公告。

      我校鼓励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按学校规定程序投标。同时欢迎大家对招标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有违反招标纪律的,请及时与我校监察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10—61455062、62322656),对于信息属实的给予表扬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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