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校园超市供货商招标公告

发表时间:2020-12-02 13:21:37文章阅读数:

  

      为进一步提高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校园超市服务质量,确保经营品种丰富齐全,北京城市学院拟对顺义校区校园超市供应商进行招标,建立供应商遴选库。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1年度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校园超市供货商招标

      二、项目内容简况:本项目位于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共有2个校园超市(7号公寓楼超市与1号教学楼超市)。现通过招标的形式实现超市货品的集中采购,将择优符合要求的货品供应商共同组成我校校园超市供应商遴选库。

      三、招标项目

      1.购销合作项目:

     (1)牛奶类:常温奶、低温奶。主要品牌:三元、蒙牛、伊利、君乐宝、光明、味全等。

     (2)纸巾类:清风、维达、洁柔、心相印、苏菲、高洁丝、ABC、护舒宝等。

     (3)日用百货类:毛巾、盆、暖壶、杯子、被褥、接线板等。

     (4)饮料水类:其中大品牌包括农夫系列、怡宝系列、统一系列、康师傅系列、娃哈哈系列、景田系列、百岁山系列、维他系列等。

     (5)食品类: 康师傅、统一、今麦郎、合味道方便面系列、无穷小食品系列、口香糖系列、挂件系列、膨化食品系列、巧克力系列、小咸菜系列、进口食品系列、冲调系列等。

     (6)洗化用品类:洗头膏护发素系列、牙膏牙刷系列、洗面奶洁面乳系列、香皂洗衣液系列等。

     (7)雪糕冰棍类:伊利雪糕系列、蒙牛雪糕系列、雀巢雪糕系列等。

      2.联营合作项目:

     (1)水果系列

     (2)散称独立包装小食品系列

      联营合作投标人必须在投标项目的种类、品项在同地域相同超市内相一致,定价必须符合北京市物价指导标准,不得高于同地域相同超市。我校超市内为其提供独立经营区域,超市按照经营流水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管理费报价最高者获得经营权。联营合作方的工作人员以及工资福利由中标人自理,我校超市收银台负责经营流水结算,中标人不得在经营过程中进行现金交易,一经发现违反,直接取消经营资格。

      四、报名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工商税务等资质证照齐全的企业;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为雄厚资金实力,熟悉大学生消费心理和消费行为,且在以前的类似项目中无负面记录和不良社会影响;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从事商品批零经营的资质(经销商须提供本项目时段内厂家的授权销售证明);

     (四)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需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必须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且委托人不得为国家公职人员;

      五、日程安排及相关事宜

      1. 招标公告时间为2020年12月2日至12月11日上午11时,逾期不再受理投标报名事宜

      2. 招标报名采用线上邮箱报名,一律不接受现场报名咨询。投标单位将报名资料以照片、PDF格式、扫描件等电子版方式发送到61013161@qq.com邮箱,请注明所投项目内容。

      3.报名资料:营业执照、经营商品的资质说明、法人身份证、及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均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请在邮件文本处写清楚所投商货类别、投标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邮箱,以便联系。

      4.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标书于开标当天送到会场。标书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复印件;非北京市注册的单位,还须提供北京市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性文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厂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经销商:食品类流通许可证及商品代理授权资料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其它人员参加报名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与其他高校有成熟合作经验的,可提供合作方式及合作合同的复印件,可作为我公司优先考虑的条件。

     (7)投标人根据我公司招标项目分类,可以单项或多项投标。

     (8)标书中需提供投标产品报价单及与我公司经营发展中的各项支持费用(货补形式)。

      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附目录,一式四份、副本四份,投标书外包装应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等。

      六、招标其它情况说明:

      1.评标方法:我校招标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方法,择优选择各项目若干家供应商为中标单位,并由学校纪委委员参与监督。

      2.未中标原因招标方不予解释。

      3. 关于招标项目的咨询、答疑,统一以邮件的方式联系,可将问题发送到61013161@qq.com邮箱,汇总后统一以邮件形式解答。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2322615,电话不解答关于标书内容、咨询、答疑等问题。

      七、中标后应完成的工作

      1.被确定为城市学院超市食品定点采购供货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与学校签订合同,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中标单位人员进入我单位前需提供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相关信息,保证进场人员身体健康,并接受我校相关部门防疫检查、监督、检测。

      2.如遇食品市场价格上浮或下降,供货单位供货前需向学校说明情况,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校方;

      3.合同期内如供货商被投诉三次及以上,校方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

 

     特别声明:本次招标项目为我校自筹资金项目,项目招标依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开标日,各投标单位须准时到达会场,若迟到五分钟即视为弃标;各投标单位单独述标并接受评委提问。评委闭门评标过程不公开,由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记录评标过程,评委评标采用实名制,当场唱票确定入选单位名单。学校有关部门对入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根据现场评标结果和考察结果综合确定中标单位。中标结果通过北京城市学院校园网向社会公告。

     我校鼓励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按学校规定程序投标。同时欢迎大家对招标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有违反招标纪律的,请及时与我校监察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10-61455062),对于信息属实的给予表扬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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