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学院智能安防系统建设项目

发表时间:2020-10-27 10:00:15文章阅读数:

  

      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保证本次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展开,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北京城市学院智能安防系统建设项目

  二、项目内容简况:

      1.招标项目内容:目前我校顺义校区已实现监控摄像头基本覆盖,并建有校园监控系统。本次建设是在原有监控系统的基础上,加强对在校人员及车辆的智能安全管控,实现在校区重点区域、重要位置进行人脸识别和特征识别,实现对人员、车辆等的自动识别、轨迹追踪、统计分析等功能,进一步提升校园技防能力。

      本项目建设包括:智能安防平台、智能摄像头、人脸识别终端、门禁设备等。具体内容详见标书。

      2.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及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无不良征信和违法记录,注册金额至少1000万;公司成立五年以上;电子与工程智能化叁级;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叁级;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叁级。

      2.投标单位需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前期建设基础,提供符合招标需求的完整技术方案,并根据技术方案进行设备选型和报价。

      3.投标单位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至少提供2份近三年在北京地区高校参与同等建设内容的合同。

      4.本项目对生产厂商的资质要求:主要设备制造商通过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人脸抓拍摄像机的设备制造商具备人脸算法专利。主要设备制造商具备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资质。投标单位需具有生产厂商的授权书。

      5.本招标项目禁止中标人拆标、分标、转标。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招标方不收取任何费用,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编制标书所产生的费用。

      8.招标方提供给投标单位的资料、文件,未经投标方允许不得它用。

      9.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现场报名,具体报名方式见招标事宜情况说明。

      10.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安排人员在三日内进场,并且有能力根据标书的清单报价及现场实际情况要求深化项目方案,并根据深化后的方案建设此项目。

      11.中标单位人员进场前需提供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相关信息,保证进场人员身体健康,并接受我校相关部门防疫检查、监督、检测。

      四、招标事宜情况说明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现场报名,投标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具体如下:

      1.招标公告时间为2020年10月27日至11月6日上午11时,逾期不再受理投标报名事宜。

      2.招标报名采用线上邮箱报名,一律不接受现场报名咨询。投标单位将报名资料以照片、PDF格式、扫描件等电子版方式发送到sq0916@bcu.edu.cn邮箱。

      3.报名资料包括:(1)工商营业执照(有年检)、相关证明资质、业绩证明(合同首尾页、有公章、金额页即可)、产品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单位需提供一份负责此项目投标的团队人员名单,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2020年5月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缴费信息),此名单需加盖单位公章。(3)投标单位请在邮件文本处写清楚投标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邮箱,以便联系。

      4.标书的获取方式:投标单位的电子版报名资料经审核后,统一向投标单位发送电子版标书。

      5.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2日上午9:00;开标地点: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

      6.关于招标项目的咨询、答疑,统一以邮件的方式联系,可将问题发送到sq0916@bcu.edu.cn邮箱,汇总后统一以邮件形式解答。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18210278269,电话不解答关于标书内容、咨询、答疑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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