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学院关于2021年首都劳动奖章和北京市工人先锋号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3-11 16:16:51文章阅读数:

  

      各学部、各部门:

      根据北京市教育工会《关于开展2021年首都劳动奖状、奖章和北京市工人先锋号评选表彰工作的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我校的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学校推荐首都劳动奖章(以下简称“奖章”)的候选人应为学校正式职工中的先进职工,名额1名。

      学校推荐北京市工人先锋号(以下简称“先锋号”)的候选集体应为学校所属各部门中的先进集体,名额1个。

      二、推荐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各部门参照推荐条件要求,广泛征求本部门职工代表意见,推荐本部门的首都劳动奖章候选人和北京市工人先锋号候选集体,于2021年3月15日8点前将推荐人选、集体的名单及不超过500字的事迹材料发送至工会邮箱gonghuisy@163.com

      (二)学校组织对各部门推荐人选、集体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学校向北京市教育工会推荐首都劳动奖章候选人1名、北京市工人先锋号候选集体1个上报。

      三、推荐条件

      首都劳动奖章和北京市工人先锋号获得者必须热爱祖国,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符合《首都劳动奖状、首都劳动奖章、北京市工人先锋号评选工作暂行办法(修订)》(京工办发〔2019〕7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推动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开放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国资国企改革,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优化首都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在组织实施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全力筹办好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等“三件大事”,推进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吹哨报到”改革和完善“接诉即办”工作机制,深化“平安北京”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首都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在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推动“三城一区”融合发展,建设国际一流人才高地,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在加强首都生态文明建设,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节能减排,推动垃圾分类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升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开展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助力复工复产,完善社会保障,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健康北京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在全国和市级各种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中成绩突出,技能精湛,为企业发展和行业进步作出突出贡献的。

 

 

                                        北京城市学院工会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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