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校所有调剂工作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 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以及本单位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规范制订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我校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咨询渠道等信息。
3. 考生申请调剂前,请充分了解我校(含各院、系、所)的调剂要求、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
4. 未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达到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其他招生单位。自2014年起,我校不再向考生的拟调剂院校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