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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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
供稿单位: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8日 14:48 文章阅读数: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部分,我校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一)招生报名

1.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 考生须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考生须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等文件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我校将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考生相关文书、证件核验和报考资格审查等工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得准予考试或录取。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试录取

1. 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2. 我校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3.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招生管理

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均需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初试、复试和体检,一旦录取后,按照我校规定缴纳学费、书费、住宿费等。

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的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相关要求与报考普通类定向就业考生相同。

说明:我校所有报考、录取、调剂政策以教育部2024年研招的相关文件为准,请考生关注研招网及我校官方网站发布的各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