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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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
供稿单位: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8日 14:45 文章阅读数:

1. 复试资格审查在复试前统一进行。

2. 复试时间预计为2024年3月底至4月中旬,考生须在3月下旬至4月初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复试有关信息及安排。

3. 我校在教育部划定的一区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报考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分学科门类或专业的总成绩、单科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我校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4. 复试的考试方式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以同等学力报考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中药硕士专业学位、戏剧与影视硕士专业学位以及设计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也需要参加同等学力加试。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具体加试科目详见我校届时公布的《2024年北京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5. 复试费用: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规定交纳复试费100元/人。

6. 复试录取办法、复试通知、复试成绩查询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7. 我校在复试前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8. 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