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指南
首页 > 正文
报名方式
供稿单位: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8日 14:44 文章阅读数: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

3.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 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 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因更名等原因无法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请在网上报名期间及时与我校取得联系。一旦进入网上确认阶段,姓名、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无法进行修改,因此导致的确认不成功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9. 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应遵循军队相关部门的有关办法。

10. 我校遵循《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1.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 根据教育部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报考点由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设置并公布。报考点答复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等。

13.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有效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取得公安机关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变更证明,否则无法进行后续网上确认。

14.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5.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1)北京地区考点网上确认时间和要求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在京报考我校的考生请选择“1155北京城市学院”报考点,请考生关注北京城市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报考点公告,自行了解我校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安排和相关要求。

(2)其他各省市的报考点网上确认时间安排和要求,请参见相应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通知。

2.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 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6.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7.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8.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