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市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相关工作文件,结合本报考点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告。
一、报考资格
考生须符合《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考条件,同时满足报考招生单位及我校1155报考点相关规定。
二、选择北京城市学院报考点要求
根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和我校的实际情况,北京城市学院(1155)报考点仅接受符合以下要求之一的考生报考:
(一)报考北京城市学院,且就读学校在京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或第二学士学位在读学生。其中第二学士学位在读学生务必于2026年10月24日22:00前将“第二学士学位在读证明”及“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以pdf格式发送到邮箱yjszs@bcu.edu.cn,两项证明均须有在读学校相应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不需要提供6个月社保;
(二)报考北京城市学院,且满足指定要求的往届生*;
(三)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北京城市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特殊情况:报考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非常规考试用纸的,或初试科目中有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须选择报考单位作为报考点;报考军事院校的,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
(四)报考京外招生单位1251工商管理、1252公共管理、1253会计、1254旅游管理、1255图书情报、1256工程管理、1257审计等7个专业的,就读院校在京,且就读院校未设立报考点或就读院校为艺术类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五)报考京外招生单位1251工商管理、1252公共管理、1253会计、1254旅游管理、1255图书情报、1256工程管理、1257审计等7个专业的,且满足指定要求的往届生*。
*特别注意:选择北京城市学院报考点的往届生,须满足户口或工作所在地在京的条件,具体要求是:考生须具有在京户籍或者满足2026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请考生务必在网上报名前,对本人户籍和社保缴纳情况与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确认,若符合在京报考要求,请准备好有关材料备查;若不符合在京报考要求,请选择本人户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报考点进行报考。
北京市研考报考点由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统筹安排。报名结束后,北京市研招办会与北京市公安局及人力社保中心等单位进行数据核查,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北京城市学院报考点将不予确认,后果及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北京城市学院报考点报名要求
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以下简称研考)简化考生报名程序,采用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一体化方式,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后一并提交核验材料,实现“一站式”完成报名。所有考生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填写报考信息、网上支付初试费,同时按照所选报考点要求上传考生材料。
凡是符合有关规定并满足北京城市学院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请仔细阅读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城市学院报考点以及所报考招生单位的网报公告、通知等文件,并且完成以下报考程序。
1. 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正式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日9:00—22:00。10月24日22:00前,考生须按照报考点要求上传考生本人材料,同时关注所报考招生单位的通知信息。
2. 填写考生信息
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用已注册的学信网账号登录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填写考生信息。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考生有效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取得公安机关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变更证明,否则无法通过报考点审核。
3. 报名照片采用学信网App在线拍摄采集方式。请考生按照研招网要求,拍摄并上传本人照片。
4. 填报志愿及网上缴费
考生应仔细阅读《北京城市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本公告,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后,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考生本人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及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4日22:00)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注: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支付初试费,逾期不接受补缴费)。
5. 报考资格审核
10月26日至10月31日,本报考点将对选择北京城市学院(1155)报考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考生在此期间须密切关注报考点通知信息。
需补充材料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材料。北京城市学院报考点将根据北京市提供的户口社保数据以及教育部提供的学籍学历校验结果,对考生数据信息进行筛查,对不符合招生单位及北京城市学院报考点要求或校验不通过,且无法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考生将予以审核不通过。
考生提交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12:00。逾期未按要求提交的,后续将予以审核不通过。
5. 重要提醒
(1)考生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初期、末期高峰时段,避免网络拥堵。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期间,考生可进行网上报名信息修改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
(3)“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和“专项计划”等四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初试费支付与否,均不得修改。如需修改,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初试费。
四、学历(学籍)校验的要求
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为确保核验顺利,建议考生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需要在补充材料时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鉴于部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认证时间周期长,请考生务必留出充裕的时间,尽早开展认证工作,以免影响后续审核和考试。
因更名等原因无法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以报名时使用的合法有效身份信息(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网上注册及信息填报,确认时除提交学籍学历相关认证报告外,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若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开具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造成后续无法通过报考点审核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往届生必须填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编号(无学位此项不填),所填编号为证书上的“证书编号”或“学校编号”,切勿错填证书的流水号,以免影响学历审核。
五、其他事项
1. 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规定,对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收取初试费138元/人。
2. 对于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和报考点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由研招网对账结算后统一进行退费处理,所退费用预计于2026年12月底返还考生缴费时所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进行,请考生不要注销支付账户,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
除上述退费情形以外的考生,对于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因已启动考务组织程序、安排考试资源,故一律不予退费。
3.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选择我校为报考点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结束前按需提交《北京教育考试考生合理便利申请表》 (点击下载,填写完成后按要求签字,将签字后的申请表扫描以pdf格式发送到邮箱yjszs@bcu.edu.cn),我校会将申请按要求报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评估,考试院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申请考生进行联合评估,研究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后,由我校告知考生。
4. 考生经北京城市学院报考点审核通过后,须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特别提醒:《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北京城市学院不寄发纸质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北京城市学院报考点考生的考试地点为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北京市顺义区杨镇木燕路杨镇段26号),详见准考证上信息。
5. 考生须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北京教育考试院官网(网址:https://www.bjeea.cn)、北京城市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bcu.edu.cn/hwdx)和所报考招生单位官网的有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网上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以免影响报名、考试。
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北京市相关工作文件为准。
【相关链接】
《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北京市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
《北京城市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联系方式】
院校代码:11418
报考点代码:1155
单位名称:北京城市学院
查询网址:https://www.bcu.edu.cn/hwdx
咨询电话:010-61419208、010-62321818
电子邮箱:yjszs@bcu.edu.cn
微信公众号:APPLY_TO_BCU(请关注“北京城市学院招考资讯”官方微信平台)
附件:考生上传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