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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择北京城市学院(1155)作为考点考生的学籍学历信息存在问题的反馈通知
供稿单位: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5日 22:43 文章阅读数:

(截止2022年10月15日)

截止2022年10月15日,按照考生报名填写的信息,在选择北京城市学院(1155)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点的考生中,发现部分考生不符合我校报考点要求,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各类公告,按照要求报名,以免造成无法确认、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

根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和我校的实际情况,北京城市学院报考点仅接受符合以下要求之一的考生报考:

(一)报考北京城市学院且就读学校在京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二学士学位在读学生(请务必2022年10月25日22:00前将“第二学士学位在读证明”及“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以pdf格式发送到邮箱yjszs@bcu.edu.cn,两项证明均须在读学校相应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不需要提供6个月社保)

(二)报考北京城市学院,且户口或工作所在地在京的往届生*

(三)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北京城市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不含军事院校、“业务课二”科目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考试科目代码第1位为“5”的京外招生单位);

(四)报考京外招生单位“1251工商管理、1252公共管理、1253会计、1254旅游管理、1255图书情报、1256工程管理、0257审计”等7个专业,就读院校在京,且就读院校未设立报考点或就读院校为艺术类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五)报考京外招生单位“1251工商管理、1252公共管理、1253会计、1254旅游管理、1255图书情报、1256工程管理、0257审计”等7个专业,且户口或工作所在地在京的往届生*

*特别注意:选择北京城市学院报考点的往届生,须具有在京户籍或者2022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疫情期间缓缴的保险,按北京市缓缴政策执行)。请考生务必在网上报名前,对本人户籍和社保缴纳情况与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确认,若符合在京报考要求,请准备好有关材料备查;若不符合在京报考要求,请选择本人户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报考点进行报考。

北京市将在10月25日后,与北京市公安局及人力社保中心等单位进行数据核查,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北京城市学院报考点将不予确认,后果及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以下考生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请根据提示尽快核实修改,以免影响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请及时准备相应材料,以供上传确认。有问题请咨询北京城市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32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