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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学院2012年社会工作专业硕士招生调剂信息
供稿单位: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2年03月29日 11:13 文章阅读数:

北京城市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10月通过教育部审批,正式获得研究生招生资格,开展研究生教育。

根据国家统一招生安排, 2012年我校将参加全国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招生。为方便考生调剂到我校学习,现将我校有关调剂信息公布如下:

一、接收调剂的专业学位介绍

1、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拟招生人数

学费

社会工作专业硕士

代码:035200

公共服务

10 人

1万元/年

社会管理

10 人

信访与社会矛盾冲突管理

10 人

2、我校研究生培养的相关政策

1)实行“双导师+指导专家组”的研究生培养制度

每名在校硕士研究生由一位本校副教授或教授以及一位来自国家民政部门、北京市社会工委系统、信访系统、司法部门等政府部门和全国性社团组织、国际组织的实践专家共同担任导师,合作指导研究生。同时根据专业方向,由我校社会工作专业硕士专家顾问委员会成员成立学术指导组,通过社会工作沙龙、专门问题小型讨论会、参与课题研究等形式,为硕士研究生提供理论指导和学术发展支持。我校社会工作专业硕士专家顾问委员会成员主要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的国内一流社工专家、著名学者组成。

2)实行研究生课题经费资助制度

我校与行业联合培养单位有非常充足的科研课题,研究生在校期间可直接参与到北京市的各项社会建设和城市发展的研究项目中。学校每年向在读研究生提供5000元至20000元不等的课题经费资助。

3)设立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我校设立专门的研究生奖学金,并为研究生提供助研、助教、助管等工作,参与相关工作的研究生将获得相应津贴。

4)提供访学及留学机会

我校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将选派品学兼优的在读研究生到国外短期访学或到国外高校进行半年期合作培养。

5)实习、就业资源丰富

我校与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北京市信访办公室联合培养社会工作专业硕士,联合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具有优先进入社会工作和信访两个系统实习、就业的资格。

6)采用弹性学制

我校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培养采取弹性学制,在校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2—3年完成学业。

二、调剂要求

1、申请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且符合国家教育部关于2012年研究生调剂的各项政策。

2、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以及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我校社会工作专业硕士。

3、考生本人需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发出调剂申请。我校将审核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的调剂生源信息,择优选拔调剂考生,并在调剂系统发出复试通知。

三、联系办法

学校名称:北京城市学院 国标代码:11418

学校网址:www.bcu.edu.cn

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rec.bcu.edu.cn/yjs.asp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教三楼103室 邮政编码:100083

咨询电话:010-62321818

传 真:010-62322676

电子信箱:zhaoban@bc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