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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北京城市学院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供稿单位: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4年03月24日 15:50 文章阅读数:

一、复试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北京城市学院关于硕士生入学复试的有关规定,在整个复试工作过程中,自始至终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复试组织机构:学院成立复试领导小组,由学院主管领导、专业学科带头人及行业专家共同组成。

三、实行差额复试。根据招生规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10%-130%,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四、复试内容及办法:分为专业综合课笔试(满分100分)、外语笔试(100分);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200分);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满分100分)。复试总分为三门成绩的总和(满分500分)。

1、专业课综合笔试、外语笔试(应试语种)

笔试内容:考核考生社会工作专业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基本概念以及应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分析当前专业领域内的难点、热点问题的能力。

笔试办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200分,120分为及格。

(*专业笔试参考书目:请见附件)

2、专业面试和综合素质面试

面试办法:由三到五名导师组成复试专家小组进行面试,满分200分,120分为及格。

测试内容:本专业的基本理论以及实际应用能力。综合素质面试和专业课口试一起进行。原则上是为了更全面了解考生的情况,包括考察其综合分析表达能力、了解其对专业课以外的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考察其科研能力和水平,还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状况的考察,对特长、兴趣爱好的了解和其他情况的了解等。

3、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

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内容:外语听力、口头表达和运用能力及外语掌握水平。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五、复试的时间安排

1、考生自行从网上(http://rec.bcu.edu.cn/yz.asp的“复试名单查询”板块)下载《复试通知书》,按照《复试通知书》上公布的时间和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完成体检、报到、复试等事宜。

2、凡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报到、体检、笔试及面试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复试机会。

六、同等学力考生,即报考研究生时学历为专科、本科结业及应届成人本科毕业的考生,需加试《社会工作概论》、《社会研究方法》,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科目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的加试时间、地点(教室)见《复试通知书》。

七、最终总成绩为初试总分(占50%)+复试总分(占50%)的加权之和,以分数从高到低排列,择优录取。

八、考生如果对复试过程存在疑问,可向复试领导小组提出,由领导小组安排相关人员负责核查解释。联系电话010-62321818。

*附件:《北京城市学院2012年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笔试参考书目》

1、王思斌:《社会工作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

2、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

3、许莉娅:《个案工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

4、刘梦:《小组工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

5、徐永祥:《社区工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

6、风笑天:《社会调查研究方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