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团委连任全国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共青团工作联盟理事长单位

发表时间:2017-05-12 16:19:00文章阅读数:

  

      4月26日晚,在团中央学校部的指导下,全国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共青团工作联盟在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举行换届大会。经大会表决,我校团委当选联盟第二届理事长单位,实现连任。经 大会确认,我校团委书记姜涛连任联盟理事长。团中央学校部大学处相关负责同志,联盟第一届理事长会成员单位代表、理事会成员单位代表出席换届大会,来自全国146所高校的团委书记、代表参会。

      大会审议通过了《全国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共青团工作联盟章程(修订案)》、《全国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共青团工作联盟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60家联盟第二届理事单位以及13家理事长会成员单位。

      会上,我校团委书记、联盟理事长姜涛代表联盟第一届理事会作了工作报告。他总结了首届理事会成立以来联盟在夯实组织基础、完善制度建设、探索运行机制、打造培训平台、促进成员交流、展示团学风采、服务咨询决策等方面作出的有益探索;客观分析了联盟初创期所面临的工作挑战;强调了共青团组织在高校“大思政”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以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共青团组织在全团学校战线肩负的光荣责任与使命;号召全体会员单位协同努力、团结一致,为民办高校(独立学院)青年师生成长提供更多服务,为民办教育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为全国高校团学工作交流及整体工作水平提升作出新的贡献。

      换届大会预备会期间,联盟成员就《青年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25年)》、共青团组织在高校“大思政”体系中的作用发挥以及民办高校团学工作进行了分组交流讨论。换届大会后,新一届理事长会召开了务虚会,就二届一次理事长会的筹备及会议审议主要内容作出了安排。此次换届大会后,联盟成员单位拓展为324所高校,较成立之初新增88所高校,联盟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联盟活力不断提升。

附录:

全国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共青团工作联盟第二届理事长会成员单位

 

理事长单位:

北京城市学院

副理事长单位:

安徽新华学院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吉林华侨外国语学院

仰恩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

上海杉达学院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

青岛黄海学院

广州商学院

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

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


秘书长单位:

河北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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