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学院教育学部微格实训室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8日 16:36 点击率:

为了规范微格实训室的管理,提高使用率,保障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望师生认真遵守:

1.凡使用微格实训室的教师,应按教学计划制定具体的教学方案,并经学部教学副主任审批后,方可开展微格教学。

2.开展微格教学前,教师应根据教学安排认真填写《微格实训室使用登记表》。

3.教师和学生进入微格教室上课时应保持室内干净整洁。

4.教师在使用设备时一定要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若设备出现异常,不能擅自乱动应及时向技术组或管理人员请教,以免损坏设备。

5.微格实训室使用结束,应关掉设备电源,及时打扫卫生,关好门窗。

6.凡进入实训室人员,需要详细填写《北京城市学院教育学部实训室工作日志》,并且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管理员可责令其停止使用实训室,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