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学院教育学部感统实训室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8日 16:35 点击率:

为了规范感统实训室的管理,提高使用率,保障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望师生认真遵守:

1.任课教师在活动前保证训练室环境清洁,空气清新,保证学生在活动期间空气流通,避免传染性疾病的发生。

2.爱护室内物品,不得将感统器械随意带出或外借。

3. 任课教师在训练过程中要注意观察,指导学生安全操作感统器械,以免发生危险。

4.在训练过程中教师要提醒学生爱护训练器械,指导学生正确使用。

5.训练结束前,教师要组织学生将活动器械物归原处,整齐摆放。

6.学生在训练结束后,教师应及时清理活动室卫生,保证训练室干净整洁。

7.任课教师在离开训练室时要排查室内安全隐患断电、关窗、锁门。

8.凡进入实训室人员,需要详细填写《北京城市学院教育学部实训室工作日志》,并且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管理员可责令其停止使用实训室,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