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琴实训室是本专业学生音乐技能训练的场所,为保证实训室的正常使用秩序,做好管理与服务工作,要求琴房值班人员熟悉教育学部琴房管理规定,按制度行使管理员职权和履行管理义务,确保琴房实训室的理规范化,具体要求如下:
负责琴房的开门关门工作
本学部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凭本人校园卡向管理员登记并使用琴房。琴房使用期间(包括上课),校园卡由管理员保管,练琴完毕,需到管理员办公室登记后方可携卡离开。
负责《教育学部琴房使用记录本》的登记工作
核对琴房使用者信息是否与校园卡一致,记录使用者进入琴房及离开琴房的时间,以及对使用者在琴房使用中发现问题的准确记录。
三、负责琴房的安全检查工作
开门时,检查墙、门、锁、琴、琴凳等设施,任何物品或设施如有人为损坏,应及时在备注处登记写明详细情况,向最后一位使用者追责。情况特别严重者,及时联系实训室负责教师。关门时要求相同。
四、负责琴房的巡视工作
每小时至少巡视1次琴房(包括里面的套间),一旦违反,经管理员发现,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直接请出琴房,并取消本周练琴资格,要求如下:
1.不允许使用者私自调换房间,不得在琴房内喧哗、打闹和无故长时间逗留。
2.每间小琴房只能供一名同学练琴,不允许三、五人聚在琴房,更不准外班同学陪同进入琴房。
3.严禁携带与教学无关的物品和食品进入琴房。水杯或饮料等严禁放在钢琴上。
4.严禁在琴房内吸烟、吐痰、乱扔废弃物、在墙上乱涂画、粘贴、钉挂钩等物品。
5.严禁随意搬动琴房内的乐器和教学设施,不允许在钢琴上乱写、乱刻或粘贴。
6.严禁遮盖观察窗,禁止在琴房内进行除教学、练琴以外的其他活动。
五、负责琴房使用的安排工作
琴房尚有空余时,练琴时间不限;当琴房紧缺时,请练满一小时的使用者腾让琴房。想继续练琴者,需重新排队。
琴房开放时间:
时间 |
周一至周五 |
周日 |
上午 |
7:50--11:20 |
—— |
下午 |
12:50--17:20 |
16:00--17:00 |
晚上 |
18:00--21:00 |
18:00--2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