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生活垃圾清运招标公告

发表时间:2019-12-02 18:25:36文章阅读数:

  

      现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保证本次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展开,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2019年度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生活垃圾清运

      2.项目内容简况:校区生活垃圾清运。详情见标书。

      3.项目地点: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



      一、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及投标企业须知

      1.投标单位需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经营范围必须为垃圾清除、清运。

      2.投标单位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用工;投标单位应保证每日至少清运两次,如遇有上级检查等特殊情况下应根据甲方要求追加清运次数,清运时确保垃圾容器内无遗留;学校不提供住宿。

      3.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至少提供两个近两年所签的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合同。

      4.开标当天标书送入会场,投标单位须在开标当天携带投标单位的法人身份证原件,以便审核登记。无法人身份证原件、迟到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人。

      5.投标单位经现场报名,审核材料通过后向其发放标书,获取标书不收取任何费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招标项目禁止中标人拆标、分标、转标。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二、日程安排及相关事宜

      1.公告时间:2019年12月2日至12月12日11时止。

      2.报名时间注意事项:报名时间为固定统一时间。统一收取投标单位报名资料的时间为2019年12月5日上午9点到11点,下午14点到15:30;12月9日上午9点到11点,下午14点到15:30;12月12日上午9点到11点;其它时间一概不接受现场报名及接收投标报名资料。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北京市顺义区杨镇木燕路,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综合楼903,联系人:孙老师,电话:61458752,邮箱:zhaobiao@bcu.edu.cn

      4.报名要求:投标企业在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文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所有材料只须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即可;另外,投标单位需提供一份经营服务人员的名单,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此名单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材料经审核后,向符合条件的报名投标企业发放招标书和《不行贿承诺书》。

      5.开标时间、地点:2019年12月19日9点,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

 

 

      特别声明:本次招标项目为我校自筹资金项目,项目招标依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开标日,各投标单位须准时到达会场,若迟到五分钟即视为弃标;各投标单位单独述标并接受评委提问。评委闭门评标过程不公开,由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记录评标过程,评委评标采用实名制,当场唱票确定入选单位名单。学校有关部门对入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根据现场评标结果和考察结果综合确定中标单位。中标结果通过北京城市学院校园网向社会公告。

      我校鼓励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按学校规定程序投标。同时欢迎大家对招标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有违反招标纪律的,请及时与我校监察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10-61455062),对于信息属实的给予表扬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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