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价值体系专题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基础与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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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共识如何形成

  党十八大报告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后,在学术界和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由于“自由”和“平等”在过去的党的重要报告和决议文件中没有提出过,因而引发不同声音。一种观点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创新之处就是提出新的社会价值—自由、平等、民主等,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应有之义,当然这些价值还没有得到实践的检验,对它的态度是 “倡导”,所以应该把它看作是一个动态的演进过程。另一种观点不明白为何要把我们过去斥之为资产阶级虚伪价值观的“自由”、“平等”等概念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认为其是虚幻的,没有现实基础,与今天的市场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甚至是矛盾的。

  这两种观点的共同之处是,都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缺乏现实基础,要由将来的实践来检验;或者是与现实经济基础相矛盾的虚幻构造,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如果回顾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家、社会和公民三个层面上价值取向的发展,可以看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是有宪法和党的文件基础的。早在1949年建国初期作为临时宪法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总纲中,“为中国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而奋斗”就有“民主”和“富强”的价值取向;在社会和公民层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均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妇女在政治、经济各方面 “均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等条款中,就有“自由”和“平等”的价值取向;在“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国民的公德”中,也有公民道德素养的基本要求。1954年的我国宪法在民族关系中增加了“友爱互助”的表述。改革开放初期,党的十二大上提出了“要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在把党的工作中心转到经济建设的同时,强调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一起抓。

  随着改革开放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党中央注意到“市场经济活动存在的弱点及其带来的消极影响”,提出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以“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为基本道德规范。2004年宪法和2005年十五大报告中,国家层面的奋斗目标也表述为 “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十六大后,党中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把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以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这一社会的基本特征,并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建立和谐社会和文化强国的兴国之魂。为了更好地“面对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意识多元多样多变的新特点”,凝聚全党全社会的价值共识,经过十八大进一步概括提炼,形成了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核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即:国家层面上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层面上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公民层面上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由此可见,这24个字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核心内容的首次表述,也是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全党全社会形成的历史共识。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与现实基础

  首先,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人的生产方式包括人自身的生产和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除了这两种生产以及受它们制约的精神的生产之外,还有一种生产方式往往为人们所忽略,即人的社会生活的生产。而社会生活的生产并不直接或完全随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也就是说,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并不是完全以经济基础为转移的。如果这个核心价值观确实是在人们的社会生活生产和人自身的生产中起作用,那么即便不是经济基础,也是有现实基础为背景的。例如,维系人自身生产关系和人社会生活关系的伦理规范或伦理秩序,类似父慈子孝、尊老爱幼等,并不是直接由经济基础决定的,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一些基本的传统道德观念仍能绵延至今,能够为不同经济基础的社会形式所承继。

  其次,马克思主义理论充分肯定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文明化趋势,充分肯定了它对人的个性、自由和权利的解放意义,充分肯定了它在流通领域中发展出来的自由、平等、所有权等价值观念的历史进步意义。但是,马克思从道德上揭示了资本主义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的剥削、不平等、异化、金钱关系、拜金主义等现象,从而表明了马克思并非全盘否定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而是要将它们推进到生产领域,否定它们在生产领域中的形式性、虚伪性和不彻底性,并认为这些道德问题及其形式性虚伪性和不彻底性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由其内在活生生的矛盾所决定的。因此,只有通过消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才能最终消除这种矛盾及其不道德问题的根源。

  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进行了一场马克思意义上的利用资本、利用市场的伟大实践。走市场经济之路,使我们的整个经济转型为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生产,一方面它极大地激发经营者的自主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创新意识,另一方面也产生了不顾一切狂热追求利润增长的驱动力,产生了把所有使用价值包括权力、职业和人际关系都变成可以用金钱交换成商品的不良趋势,产生了经济社会化的趋势,造就了权钱交易、假冒伪劣等诚信问题和拜金主义的经济丑陋现象。同时我们也注意到,这种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生产方式,在流通领域用市场的语言表达了自由、平等、所有权和自我利益的要求,但在生产领域中同样出现了违背上述价值形式的虚伪性和不彻底性,出现了非人待遇、异化劳动、相对贫困化等问题。所以,一方面市场经济为十八大所倡导的自由、平等等价值观提供了现实的基础,但是另一方面,它也向十八大所提倡的公正、和谐等价值观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全面深化改革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强调全面深化改革,针对市场和资本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包括道德造成的巨大冲击和影响,提出建设新型社会的积极资源和推动力量,也就是说,用从制度体系上培育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方式,回答了这一严峻挑战。

  首先,用正确处理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恰当处理了市场经济的两重性矛盾趋向。十八大对市场经济以及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新的定位和表述,具有三大重要意义。一,它表明中国共产党坚持并实践马克思充分肯定的流通领域中发展自由、平等、所有权和个人利益的道德正当性和历史进步意义,充分肯定的对人的个性、自由和权利的巨大解放意义。二,它表明中国共产党清楚地认识到,市场只是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不是起全部作用,政府只是转变职能,并没有放弃职能。这也就是要求政府在价值观和社会道德建设上,坚持公正、文明、和谐等原则和价值取向,抑制市场经济的唯利是图、极端个人主义、经济社会化等负面趋向。三,它表明中国共产党从体制上找准了腐败的七寸。通过确定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搬掉过多干预经济的权力之手,割断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体制根源,在权力与资本之间建立了一道防火墙,没有可用来交换金钱的权力,也就不能吸引用以交换权力的金钱,从而抑制严重的腐败现象,使市场的负面冲击得到抑制和正面引导,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的正面价值和进步作用。

  其次,用深化国企改革,明确表明了社会主义导向,坚持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一,强调积极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以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二,明确规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和重点提供公共服务、保护生态环境,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改变了过去本着 “赚钱”的原则和“大一统”的市场化道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做法,纠正了一些领域的国有企业改革偏离了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倾向。三,从多个层面提出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四,在收入分配改革方面,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包括以市场化机制和效率导向的初次分配、政府调节和公平正义的再分配等。这种以公共利益为目的和导向的改革,并不是孤立的,它代表了未来的一种方向。这也可以说在生产方式的性质上改变了雇佣劳动的性质,从而有利于破解了不平等、异化等难题。

  第三,从制度上把市场和资本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包括道德造成的巨大冲击和影响,转变为建设新型社会的积极资源和推动力量。市场经济对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造成的巨大冲击和影响,尤其是制度碎片化的特征,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改变这种碎片化状况,构建成熟定型的制度体系,必然涉及到而且要求回答按照什么规范价值来构建的问题。可以说,由十八大确定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为这种构建做了价值观上的准备,为即将构建的制度体系打造了价值标杆和精神龙骨。(陆晓禾作者系上海市伦理学会会长,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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