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2017年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有关精神解读会

发表时间:2017-06-06 16:47:00文章阅读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北京市关于统筹推进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的部署要求,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学校“适合教育、全人教育、有效教育、实用教育”育人理念,牢牢抓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进一步推动内涵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制度,分步推动学习路线图计划,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 2017 年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并颁布了《北京城市学院关于修订2017年版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北城行【2017】10号,以下简称《意见》)。

      5月16日、6月2 日,教务处分别组织学部(院系)主任以及学部(院系)副主任、教研室主任、专业骨干教师、学生处与就业中心负责人在中关村校区召开《意见》文件精神培训与解读会,由副校长胡丽琴主讲。胡丽琴从修订背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修订流程、主要内容、方案框架等6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和示例,并强调指出,修订工作的核心是基于学习路线图优化人才培养方案,重塑通识通能教育体系与专业教育体系,按“平台+模块+课程”方式重构课程体系,构建面向需求、学生为本、能力为重、协同育人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学校正按照统筹规划、分批实施、配套改革、整体推进的原则推动此项工作,计划于2018年7月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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